自利VS利人
問題:自利與利人如何平衡?
答案:
惠敏法師
(一)以利人(包括自=他)為原則,也就是以【利人】即是【利己】為原則。除非不得已,我不讓自己有自我犧牲的感覺。
(二)對事不對人:是有意義-有效果的好事(對大多數的人)。
(三)助人在於讓他人可以獨立自主成就,而不是讓他/她養成依賴心,這有反效果之慮。
(四)善用【慈悲喜捨】的原則,特別有時需要【捨】。
釋題:
四無量心:
(梵catvāry apramāṇāni,巴catasso appamaññāyo,藏tshad-med-pa bshi)
四種廣大的利他心。即為令無量眾生離苦得樂,而起的慈、悲、喜、捨四種心,或入慈、悲、喜、捨四種禪觀。又稱四無量、四等心、四等、四梵住、四梵行、無量心解脫。
證嚴上人《福業永存》:「
【一九八三年六月二十六日‧一九八三年農曆五月十六日‧聯誼會開示】
佛教中有四無量心,就是大慈、大悲、大喜、大捨。
「慈悲喜捨」四字是佛教的精神中心。
慈就是與樂,悲就是拔苦,
喜是時時刻刻都起歡喜心,捨是付出而無所求的觀念。」( P59
《丁福保佛學大辭典》「四無量心」:
(術語)又名四等,四梵行。十二門禪中之四禪也。
一慈無量心,能與樂之心也。
二悲無量心,能拔苦之心也。
三喜無量心,見人離苦得樂生慶悅之心也。
四捨無量心,如上三心捨之而心不存著也。又怨親平等,捨怨捨親也。
此四心普緣無量眾生,引無量之福故名無量心。又平等利一切眾生,故名等心。此四心依四禪定而修之,修之,則得生色界之梵天,故云四梵行。俱舍論二十九曰:「無量有心:一慈Maitri,二悲Karuṇā,三喜Muditā,四捨Upekṣā。言無量者,無量有情為所緣故,引無量福故,感無量果故。」智度論二十曰:「四無量心者,慈悲喜捨。」仁王經下曰:「修四無量:慈無量心,悲無量心,喜無量心,捨無量心。」
所謂
慈,即友愛之心。
悲,即同情他人的受苦。
喜,即喜悅他人之享有幸福。
捨,即捨棄一切冤親之差別相,而平等親之。
傳統的四無量心之解說,謂
慈無量心為與眾生安樂的無量心。
悲無量心為救拔眾生苦惱的無量心。
喜無量心為不嫉妬眾生享有安樂之無量心。
捨無量心為捨棄怨親等差別相而平等利益之無量心。
凡此皆為應依禪定修習的利他之心,若能修行,則能令眾生獲福無量,得生於大梵天。
在定法中,這是重要的一組。
其中,「慈為一切功德之母」,慈心是印度文化中最重視的。
(中略)
慈是與樂,觀想眾生得到安樂;
悲是拔苦,想眾生遠離苦惱;
喜是想眾生離苦得樂而心生喜悅;
捨是冤親平等,「一視同仁」。
分別的說,這四心的觀行是各不相同的;如綜合起來說,這才是慈心的全貌。本來只是慈心,約義而分為四類,如《雜阿含經》卷二十九說(大正2‧209c)︰「有比丘,修不淨觀斷貪欲,修慈心斷瞋恚,修無常想斷我慢,修安那般那念(入出息念)斷覺想」(尋思)。修習四類觀想,對治四類煩惱,也是《中阿含經》與《增支部》所說的。本來只說到修慈,但《中部》《教誡羅睺羅大經》,同樣的修法,卻說修慈,悲,喜,捨,不淨,無常,入出息念──七行,這是將慈行分為慈、悲、喜、捨──四行了。佛法重視慈心在世間德行中崇高價值,所以約義而分別為四心;如觀想成就,就是四無量定。
以慈心為本的四無量心,是適應婆羅門教的。如舍利弗勸老友梵志陀然,修四無量心,命終生梵天中,就因為「彼諸梵志,長夜愛著梵天」。傳說大善見王本生,也是修四梵住而生梵天中的。所以,依一般經文所說,四無量心是世間定法,是有漏,是俗定。
然在佛法初期,慈,悲,喜,捨四定,顯然的曾淨化而提升為解脫道,甘露門;從四無量心也稱為無量心解脫,最上的就是不動心解脫來說,就可以確定初期的意義了。如《雜阿含經》卷二十七說(大正2‧197c)︰「若比丘修習慈心,多修習已,得大果大福利。……是比丘心與慈俱,修念覺分,依遠離,依無欲,依滅,向於捨;乃至修習捨覺分,依遠離,依無欲,依滅,向於捨。」
經說慈心,是譯者的簡略,實際是慈,悲,喜,捨──四心。所說的「大果大福利」,或是二果二福利,是阿那含與阿羅漢。或是四果四福利,從須陀洹到阿羅漢。或是七果七福利,是二種阿羅漢與五種阿那含。慈,悲,喜,捨與七覺分俱時而修,能得大果大功德,當然是通於無漏的解脫道。無量心解脫,包含了適應世俗,佛法不共二類。
一般聲聞學者,都以為︰四無量心緣廣大無量的眾生,無量是眾多難以數計,是勝解──假想觀,所以是世間定。
但「量」是依局限性而來的,如觀一切眾生而超越限量心,不起自他的分別,就與無我我所的空慧相應。質多羅長者以為︰無量心解脫中最上的,是空於貪、瞋、癡的不動心解脫,空就是無量。這一意義,在大乘所說的「無緣慈」中,才再度的表達出來。
〔慈悲喜捨的語義〕
就此等慈悲喜捨的語義,先當說愛而為「慈」,即慈愛之義。
或者對友人的態度及關於友誼的行動故名為「慈」。
他人苦時,令諸善人的心震動(同情)為「悲」;或者拔除殺滅他人之苦為「悲」。
「喜」──即對所有之人而喜,或自己喜悅,或僅喜悅之意。
棄捨「願彼等無怨」等的(慈等三者的)所作而至於中立的狀態,是「捨」的意思。
〔慈悲喜捨的相、味、現起、足處、成就、失敗〕
次於(慈悲喜捨的)相等,先說「慈」以維持有情的利益行相為相。取來有情的利益為味(作用),惱害的調伏為現起(現狀),見有情的可愛為足處(近因),瞋恚的止息為(慈的)成就,產生愛著為(慈的)失敗。
「悲」以拔除有情之苦的行相為相,不堪忍他人之苦為味,不害為現起,見為苦所迫者的無所依怙為足處,害的止息為(悲的)成就,生憂則為(悲的)失敗。
「喜」──以喜悅為相,無嫉為味,不樂的破壞為現起,見有情的成功為足處,不樂的止息是它的成就,發生(世俗的)笑則為它的失敗。
「捨」──對有情而維持其中立的態度為相,以平等而視有情為味,瞋恨與愛著的止息為現起,「諸有情的業為自己的所有,他們隨業力而成幸福,或解脫痛苦,或既得的成功而不退失」──如是見業為所有為足處,瞋恚與愛著的止息是它的成就,發生了世俗的無智的捨是它的失敗。
〔修四梵住的目的〕 獲得毗鉢舍那之樂及有的成就(善趣)為此等四梵住的共同目的;破除瞋恚等為(四梵住的)不共(各別)的目的。
即破除瞋恚為慈的目的,其餘的(悲喜捨)以破除害、不樂及貪為目的。
亦即所謂︰「朋友,瞋恚的出離,即慈心解脫……。朋友,害的出離,即悲心解脫……。朋友,不樂的出離,即喜心解脫……。朋友,貪的出離,即捨心解脫。」〔四梵住之敵〕 於此(四梵住)中各各有近與遠二種敵。
即︰
「慈梵住」,
(1)以貪為近敵,因其性質(與慈)同類故,好像行近其人的仇敵相似。那(貪)是很容易得有機會侵襲的,所以應該好生保護於慈。
(2)瞋恚是遠敵,(與慈的)性質不同故,好像一人之敵藏於深山裡面相似。是故當以無恐怖(於瞋恚)而行慈。若人行慈而同時起瞋怒是不可能的。
「悲梵住」,
(1)「未得願望的、好樂的、愛的、悅意的、適意的與世間品質相應的眼所識之色,而憶念其未得(而起憂),或者憶念過去已得的而今已成過去消滅及變易的而起憂,此等憂名為世俗的憂。」像此等所說的世俗的憂為(悲梵住的)近敵,因見失敗(與悲)同類故。
(2)害是遠敵,(與悲的)性質不同故。是故當以無恐怖而行悲憫。若行悲憫而同時以手等去加害是不可能的。
「喜梵住」,
(1)「所得願望的、好樂的、愛的、悅意的、適意的與世間品質相應的眼所識之色,憶念其所得(而起喜),或者憶念過去已得的而今已成過去消滅及變易的而起喜,此等喜名為世俗的喜。」像此等所說的世俗的喜為(喜梵住的)近敵,因見成功為同類故。
(2)不樂是遠敵,(與喜的)性質不同故。是故當無恐怖而修喜。若修喜而同時對諸邊遠的住處或對(止觀等)殊勝的善法而抱不滿是不可能的。
「捨梵住」,
(1)「愚者、癡者、凡夫、未能制勝(煩惱)者、未勝異熟者、不見(惡法的)過患者無聞的凡夫,以眼見色而起捨,這樣的捨,是不能超越於色的,故名為世俗的捨。」像這樣所說的世俗的、無智的捨是(捨梵住的)近敵,因為不能辨別過失與功德而視同類故。
《佛法概論》p252:「三、大悲為上首,菩薩行的方便、志趣,都以大悲為上首的。大悲是菩薩行的動機,是世間增上的情感。為了救濟一切,非以無所得為方便,一切智智為目標不可。
「菩薩但從大悲生,不從餘善生」。
「未能自度先度他,菩薩於此初發心」。
這是菩薩行的心髓,以慈悲為本,從利他中完成自利──其實是自利與利他的互相促進,進展到自利利他的究竟圓成」( Y 8
《學佛三要‧自利與利他‧四 長在生死利眾生》p141:
「在生死中浮沈,因信願,慈悲,特別是空勝解力,能逐漸的調伏煩惱,能做到煩惱雖小小現起而不會闖大亂子。不斷煩惱,也不致作出重大惡業。時時以眾生的苦痛為苦痛,眾生的利樂為利樂;我見一天天的薄劣,慈悲一天天的深厚,怕什麼墮落?唯有專為自己打算的,才隨時有墮落的憂慮。發願在生死中,常得見佛,常得聞法,「世世常行菩薩道」,這是初期大乘的共義,中觀與瑜伽宗的共義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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